摘要
目標:瞭解影響居家失能老人是否能夠自己選擇照顧服務的相關因素。方法:本研究對象選自嘉義市及台北縣三峽鎮。鶯歌鎮兩個實驗社區中,能夠自答問卷之65歲以上居家失能老人947名,再以SPMSQ量表經教育程度校正後取得有效樣本942人,並以多分變項邏輯斯迴歸進行相關因素之檢驗分析。結果:分析樣本中有45.9%的個案表示能夠自己選擇服務,16.8%的個案則完全不能由自己選擇服務,其餘36.3%的個案則表示自己可以選擇部分服務。多分變項邏輯斯迴歸分析結果顯示,比較完全可以自己選擇服務和完全不可以自己選擇服務兩組個案發現,具社會福利身份(OR=0.45, 95%CI=0.25-0.79)、重度身體功能障礙(OR=0.29, 95%CI=0.15-0.56)、認知功能有障礙(OR=0.40, 95%CI=0.24-0.68)、沒有個人收入(OR=0.43, 95%CI=0.24-078)、照顧者為媳婦(OR=0.36, 95%CI=0.15-0.88),比較不是由自己選擇照顧服務;對長期照護服務認知較高(OR=1.13, 95%CI=1.01-1.27)者,則能夠由自己選擇服務的機會較高。結論:個人經齊狀況、對服務的認知、教育程度、與照顧者之照顧關係以及身體和認知功能,都是會影響失能老人能否自己選擇服務的重要因素。未來在長期照護相關政策的規劃,應加以考量上述因素的影響。
貢獻的翻譯標題 | Self-determination of the home care service use among disabled home-dwelling elders of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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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中文 |
頁(從 - 到) | 121-132 |
頁數 | 12 |
期刊 | Taiw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
卷 | 27 |
發行號 | 2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4月 2008 |
對外發佈 | 是 |
Keywords
- 自我選擇
- 照顧服務
- 居家失能老人
ASJC Scopus subject areas
- 公共衛生、環境和職業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