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本研究旨在說明如何應用「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ICF)分類」系統設計出台灣身心障礙鑑定工具及需求評估制度。研究方法:本研究以專家決策過程(decision-making process)為主要研究方式,資料收集期間為2008-2010年。參與專家共計199位,根據其專長並依ICF架構分成16組,各組以焦點團體及德菲法,針對未來評估方法、標準及評估人員資格等進行研議及決策。結果:(一)以ICF 整合模式取代長久以來身心障礙者鑑定之醫療模式,並設計兩階段鑑定評估來界定身心障礙者;(二)階段性完成身心障礙者鑑定之流程、標準及工具,並初步決議從ICF 2480位碼中,挑選出137個做為台灣障礙者鑑定核心碼;(三)本研究從研議過程中歸納出對醫療體系、中央、地方政府與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四方面的衝擊。結論:WHO已針對許多疾病發展出核心編碼,但皆無法應用於身心障礙者鑑定,所以如何從ICF分類系統或架構中發展適合台灣障礙者鑑定之用的題項是格外重要與創新,惟本研究結果還需要鑑定實驗計畫來驗證工具的可行性。
貢獻的翻譯標題應用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WHO-ICF)作為台灣身心障礙者鑑定初探研究
原文英語
頁(從 - 到)2-19
頁數18
期刊身心障礙研究季刊
10
發行號1
出版狀態已發佈 - 2012

指紋

深入研究「應用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WHO-ICF)作為台灣身心障礙者鑑定初探研究」主題。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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