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違憲審查中透過科際整合之法學方法、使用社會科學研究等「法外知識」,不但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長期實踐,近年來也逐漸獲得我國大法官的青睞。然而不論美國或臺灣,傳統證據法幾乎不適用於違憲審查程序,故大法官們參考、使用的法外知識本身品質往往參差不齊;縱然有部份大法官在個案審議時警覺到此一現象,但系統性問題意識與制度性管控機制幾乎不存在,造成對違憲審查主觀決策心理與客觀規範論證的負面影響。對證據問題的漠視,可能也導致大法官在進行憲法規範面論證時容易忽略基於法外知識所提供的、另類的「事理觀點」,十分可惜。本文試圖從行為實證研究與案例分析出發,描述前述問題之概況,並為我國大法官違憲審查之「證據品質控管」以及憲法論證的方式提供建言。由於此一議題以往並非學界所關注的焦點,還望本文能收拋磚引玉之效。
貢獻的翻譯標題 | A Comparative Study on "Evidence Law" in Constitutional Review: External-Knowledge's Quality Control, Experiential Perspectives, and Their Contribution to the Reasoning of the Taiwanese Constitutional Court and the U.S. Supreme Court |
---|---|
原文 | 中文 |
頁(從 - 到) | 251-308 |
頁數 | 58 |
期刊 | 中研院法學期刊 |
發行號 | 20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3月 2017 |
對外發佈 | 是 |
Keywords
- 違憲審查
- 證據法
- 法外知識
- 事理觀點
- 科際整合
- 法庭之友
- 交互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