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採集、儲存、研究屍體腦組織對提升腦部疾病預防、診斷、治療有重要價值。歐、美、亞洲多國早已設置運作腦庫多年,但在臺灣一直沒有本土腦庫。本文為國內第一篇系統性探討腦庫與屍體腦組織採集、使用、研究之法學研究論文。本文釐清腦庫設置運作法律適用問題,並對政府、學術界、醫療界提出腦庫營運管理原則建議,以協助腦組織捐贈者完成意願並推動臺灣腦科學發展。關於現行法下採集屍體腦組織研究,本文認為人體研究法第13條才是直接準據法。而衛福部2019年函釋認為腦庫適用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則本條例與人體研究法之間在不互相抵觸範圍內,具有並存性、補充性關係,可針對不同行為分別適用相關規定。此外,本文也分析腦庫其他重要法律、倫理議題:屍體腦組織法律性質與處分權、屍體腦組織捐贈者知情同意與法律文件效力、隱私保護、腦庫資源公平分配、營運成本費用、商業利益、司法相驗、感染管控、境外輸出等。
原文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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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從 - 到) | 57-86 |
頁數 | 30 |
期刊 | 法律與生命科學 |
卷 | 9 |
發行號 | 2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12月 1 2020 |
Keywords
- 腦庫
- 腦科學
- 知情同意
- 人體研究法
-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