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北縣有 28 家呼吸照護病房,佔本縣地區醫院的 64%,衛生局提出「呼吸照護病房醫療品質提昇計畫」,成立呼吸治療督導考核專業小組,策劃評核表作為督導評核標準,並依此進行實地訪查評核。95 年度北縣衛生局於初次評核後,提供呼吸照護病房作業參考手冊和執行限期改善,三個月後執行第二次的督導訪查。結果如下:結構面初評(36.0±5.8)和複評(38.1±6.5),兩組平均分數達顯著差異(p<0.05),改善率為 6%。過程面初評(26.3±6.1)和複評(29.5±6.6),兩組平均分數達顯著差異(p<0.05),改善率為 11.7%。結果面初評(8.1±3.2)和複評(10.9±2.8),兩組平均分數達顯著差異(p<0.05),改善率為 34.4%。結果面之呼吸器脫離合理適當性,呼吸器使用死亡比率,及清醒病患復原計畫皆呈顯著改善,結構面及過程面之一致性的改善項目,能提供結果面之部份解釋。總分有進步的 RCW 共有 22 家,但有 5 家 RCW 得分下降,1 家持平,顯示在衛生局用心的督導訪查及輔導的情況下,多數的 RCW 願意配合且用心改善,提供以病患為中心的優良照護品質。我們建議呼吸治療之基本技術仍應部份修正並加強呼吸器引發肺部感染肺炎之相關觀念。 ( 呼吸治療2007;6(1):1-10)
原文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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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從 - 到) | 1-9 |
頁數 | 9 |
期刊 | 呼吸治療 |
卷 | 6 |
發行號 | 1 |
DOIs | |
出版狀態 | 已發佈 - 2007 |
Keywords
- 呼吸照護病房
- 呼吸器依賴患者
- 長期照護
- 照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