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詳細資料
說明
臺灣進入高齡社會且失智人口增加,對病人家庭與社會帶來嚴重衝擊,衍生許多社會問題。如失智病人遭受陌生人詐騙或被身邊親友、照顧者利用;或失智病人因妄想從事肢體、言語攻擊行為;或縱火、駕駛汽車引發公共危險;或者喪失是非判斷能力而誤取他人財物涉嫌竊盜、出現不當性行為涉嫌猥褻、性侵害等。由於失智症是一種複雜疾病,如何判斷病人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便常出現爭議。當前臺灣法學界與司法體系不具備診斷、評估失智症專業能力,失智病人成為非訟事件或訴訟案件當事人時,法院常委託精神科或神經內科醫師從事鑑定。但法律與醫學屬不同學科,制度功能與專業名詞各有差異,國內法界及醫界時而對失智病人行為能力、責任能力出現判斷歧見,而可能影響司法判決的一致性、客觀性與公信力。立法院在2014年制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臺灣法令制度應遵守公約所揭示之尊重尊嚴與自主、不歧視、參與融合社會、無障礙、獲得司法保護等重要原則。本計畫為台灣法學界首次系統性探討失智病人民事行為能力、責任能力之理論性及實務性研究,在「司法效能」與「立法政策」層面有助提升臺灣失智病人權利保護,且可協助臺灣社會因應高齡社會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危機與人權挑戰。
狀態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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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開始/結束日期 | 8/1/20 → 7/31/21 |
Keywords
- 失智症
- 行為能力
- 責任能力
- 監護宣告
-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指紋
探索此專案觸及的研究主題。這些標籤是根據基礎獎勵/補助款而產生。共同形成了獨特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