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台北縣有 28 家呼吸照護病房,佔本縣地區醫院的 64%,衛生局提出「呼吸照護病房醫療
品質提昇計畫」,成立呼吸治療督導考核專業小組,策劃評核表作為督導評核標準,並依此進
行實地訪查評核。95 年度北縣衛生局於初次評核後,提供呼吸照護病房作業參考手冊和執行
限期改善,三個月後執行第二次的督導訪查。結果如下:結構面初評(36.0±5.8)和複評
(38.1±6.5),兩組平均分數達顯著差異(p<0.05),改善率為 6%。過程面初評(26.3±6.1)和
複評(29.5±6.6),兩組平均分數達顯著差異(p<0.05),改善率為 11.7%。結果面初評(8.1±3.2)
和複評(10.9±2.8),兩組平均分數達顯著差異(p<0.05),改善率為 34.4%。
結果面之呼吸器脫離合理適當性,呼吸器使用死亡比率,及清醒病患復原計畫皆呈顯著改
善,結構面及過程面之一致性的改善項目,能提供結果面之部份解釋。總分有進步的 RCW 共
有 22 家,但有 5 家 RCW 得分下降,1 家持平,顯示在衛生局用心的督導訪查及輔導的情況下,
多數的 RCW 願意配合且用心改善,提供以病患為中心的優良照護品質。我們建議呼吸治療之
基本技術仍應部份修正並加強呼吸器引發肺部感染肺炎之相關觀念。 ( 呼吸治療
2007;6(1):1-10)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Tradi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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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 (from-to) | 1-9 |
Number of pages | 9 |
Journal | 呼吸治療 |
Volume | 6 |
Issue number | 1 |
DOIs | |
Publication status | Published - 2007 |
Keywords
- 呼吸照護病房
- 呼吸器依賴患者
- 長期照護
- 照護品質